為充分了解擬建工程所在地區社會各界對該工程建設的意見,更好地做好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鄭州黃河風景名勝區基礎設施改造工程項目”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并征求公眾意見。
一、公眾索取信息的方式
在公示期內登錄中鐵工程設計咨詢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主頁(http://www.wzsfb.cn/),點擊瀏覽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內容。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根據工程地理位置,公眾意見征求范圍主要為鄭州黃河風景名勝區附近區域;征求對象主要指項目區域內的居民及其他關注本工程建設的公眾群體。
2、主要事項
(1)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職業、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
(2)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本項目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影響方面及程度;
(3)您對本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4)您對環保部門審批該項目有何建議和要求;
(5)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并簡要說明原因。
3、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采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交書面意見。
4、公眾提出意見有效時間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
三、建設單位
單位名稱:鄭州黃河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
單位地址:鄭州市黃河南岸
郵編:450042
聯系人: 齊新華 電話: 0371-68222160
四、環評單位
單位名稱:中鐵工程設計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蓮花街10號
聯系人:李紅娟 電話:0371-60802824 郵編:450001
Email:26247@163.com
《鄭州黃河風景名勝區基礎設施改造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簡本)》
鄭州黃河風景名勝區大禹山景區基礎設施改造和環境提升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簡本
1 .項目概況
本工程為大禹山景區基礎設施改造和環境提升項目,整治范圍為從3號宿舍樓向西直到索道站,主要包括棗榆溝和楊家溝兩個區域,改造面積105881平方米。
項目投資總估算為1189.54萬元,市政府財政撥款解決。建設工期:24個月。
建設內容包括:窯洞建設修繕面積795.5平方米,位于故事園區;星級廁所180平方米,位于索道中站;游客服務中心300平方米,位于索道中站;廁所修建標準見四星級標準;道路廣場工程、花架、種植綠化、水電管網、防火監控系統等。
2 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內容
根據《關于鄭州黃河風景名勝區大禹山景區基礎設施改造和環境提升項目建議書的批復》(鄭發改城市[2011]85號),本項目已經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
2.1本項目與相關政策、法規、規劃協調性分析結論
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中規定的“二十五、其他服務業21.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及旅游信息服務系統開發為鼓勵產業,因此該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本項目位于鄭州黃河風景名勝區內,處于規劃的三級保護區;同時位于州黃河國家地質公園內,處于一般園區;本項目在黃河濕地保護區實驗區內,距離緩沖區最近距離約為6km;本項目不在鄭州黃河邙山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距離邙山提灌站前沉沙池水域150m,距離一級保護區邊界100m。
本項目建設符合《風景名勝區條例》中的相關規定,設計方案較好地遵守和執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本項目與《黃河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說明》、《鄭州黃河國家地質公園總體規劃》、《鄭州市生態功能區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關規劃是協調一致的,符合相關規劃要求。
2.2 生態環境評價結論
(一)生態環境現狀評價
評價區土地利用類型主要為林地,綠化率在88%以上(不含水面);評價范圍內沒有國家重點保護動物,沒有發現野生珍稀植物;項目建設位于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屬于輕度侵蝕;評價區整體上景觀具有一定的結構與功能完整性;生態質量綜合評價等級為優,生態環境質量良好,抗干擾能力較強。
(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項目建設會使原有植被遭到局部損失,但建設期新增綠化面積7.23hm2,可補償項目建設所造成的植被損失。項目建設后對于植物物種多樣性的保護總體上是有利的;項目建設不會使評價區野生動物物種數發生變化;項目建設對景觀的不利影響集中在施工期,影響是暫時的,隨著施工的結束,其不利影響會也隨之消失。
本項目有利于區域生態系統的持續發展,維護了生態系統完整性。因此,從保護生態環境的角度看,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2.3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一)聲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現場監測,項目區現狀噪聲可以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Ⅰ類標準要求,項目區聲環境現狀質量較好。
(二)聲環境影響評價
施工期:各種施工機械具有高噪聲、無規則的特點,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大,在采取相應的降噪措施和加強施工管理等措施后,可以將施工期噪聲污染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
營運期:噪聲源主要為游人噪聲和交通噪聲,通過采取措施,如景區內禁鳴喇叭;景區內交通工具采取低噪聲車型;交通工具安裝吸聲、降噪裝置等,項目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不大。
2.4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一)水環境現狀
項目區附近水體為黃河,根據鄭州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監測數據,除氨氮外,其他指標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Ⅰ類水質標準要求。氨氮超標原因主要為黃河上游部分居民生活廢水直接外排所致。
(二)水環境影響評價
項目施工期、運營期生活廢水均進入景區既有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后廢水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用于景區綠化不外排,不會影響地表水環境質量,不會對鄭州黃河邙山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產生影響。
2.5環境空氣及固廢影響評價結論
(一)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結論
本項目所處的鄭州黃河風景名勝區面積廣闊,景區5km范圍內無大型工業源存在,且綠化良好,山清水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可以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一級標準要求,環境空氣質量較好。
(二)環境空氣、固廢影響評價結論
(1)項目建成后,原有路況得到改善,道路兩側綠化帶可減輕揚塵的污染,對改善景區環境空氣質量起到積極作用。景區內現有居民全部拆遷,居民生活使用煤氣罐產生的廢氣將不再存在,有利于項目區環境空氣的改善。
(2)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運往建筑垃圾處理場,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運往鄭州市垃圾處理場;營運期游客和管理人員生活垃圾收集后運往鄭州市垃圾處理場。生活垃圾得到妥善處置,對周圍的環境影響小。
2.6環境保護措施
針對工程建設中對社會環境、生態環境、環境空氣、水環境、聲環境等影響,本評價分別提出了施工期和運營期的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本項目總投資估算為1189.5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35.94萬元,所占比例為70.2%。
3.環評結論要點
鄭州黃河風景名勝區大禹山景區基礎設施改造和環境提升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對區域資源開發和旅游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項目在施工期間與營運期間將不可避免地對旅游區一定范圍內的生態環境、聲環境、環境空氣、水環境、社會環境等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但只要能夠認真落實本環境影響報告所規定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可以得到減輕或消除,開發建設帶來的不利影響可為環境所接受。在嚴格執行工程環保措施,切實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該項目的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