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指出,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必須一以貫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也必須一以貫之。要把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吨袊伯a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明確了必須經黨委研究討論的6個方面的重大經營管理事項?!蛾P于中央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意見》,以清單方式明確了中央企業黨委前置研究討論決定的16項重大事項?!秶蟾母锶晷袆臃桨福?020—2022年)》中強調,國有企業要結合不同層級、不同類型企業實際,制定本企業黨委(黨組)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厘清各治理主體權責邊界。這些都為國有企業黨委前置研究討論提供了法理依據和制度支撐。
近年來,中鐵設計黨委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關于前置研究要求,堅持“兩個一以貫之”,把制定企業黨委前置研究事項清單作為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第一改革任務,積極探索研究和貫徹落實企業重大事項決策黨委前置研究的工作機制,切實理順黨委與其他治理主體關系,持續推進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統一,企業各項主要經濟指標穩中有升,實現了“十三五”圓滿收官和“十四五”良好開局。
一、全面深化思想認識,深刻理解把握黨委前置研究的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企黨建工作會議上指出:“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歸結到一點,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薄霸跊Q策程序上,要明確黨組織研究討論是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必須經黨組織研究討論后,再由董事會或經理層作出決定?!绷暯娇倳涍@些要求,為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正確處理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關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是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領導作用的關鍵環節。
(一)規范黨委前置研究有利于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國有企業黨組織前置研究不僅具有理論基礎和法理依據,而且是加強黨對國有企業領導的政治要求。國有企業通過完善黨委前置研究的各項措施,將前置要求寫入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制度,堅持黨委先對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進行把關審議,再提交董事會或經理層審議決定,能夠確保黨委在重大決策上說得上話、做得了主、拍得了板,不斷糾正黨的領導弱化、虛化、邊緣化等問題,有利于保證國有企業黨組織領導作用的充分發揮,突出國有企業的獨特政治優勢。
(二)規范黨委前置研究有利于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特”就特在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國有企業通過黨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項,妥善處理黨委與其他治理主體的關系,制定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的權責清單,有力調動董事會、經理層的工作積極性,維護董事會、經理層對企業重大事項的決策權,有利于不斷形成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推動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不斷完善。
(三)規范黨委前置研究有利于推動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黨組織在國有企業治理結構發揮領導作用,這是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這種作用通過其在企業中行使“決定權”“把關權”和“監督權”等得以實現。國有企業通過黨組織在前置研究中的把關定向,有效行使“把關權”,實行重大事項集體討論研究,切實保證企業重大事項、重要項目投資等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契合黨和國家的戰略部署,有利于企業提高生產經營效益,增強企業綜合實力和競爭力,推動企業做強做優做大。
二、規范黨委前置研究,增強企業高質量發展內生活力動力
中鐵設計黨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兩個一以貫之”,通過提高站位、黨建入章、健全制度、強化規范,著力推進重大事項決策黨委前置研究在本企業的有效落實,增強企業高質量發展內生活力動力。
(一)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把準把牢公司治理正確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就是要在學習中提高思想覺悟;只有提高政治站位,才能增強大局觀念、正確認識大局、自覺服從大局、堅決維護大局。中鐵設計黨委始終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首要任務,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持續強化責任擔當,制定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工作辦法》《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的督查辦法》,建立了《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管理臺賬》《高質量落實“第一議題”工作指引》;嚴格按照制度規定,每年底形成《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情況報告》;定期組織開展“回頭看”工作,形成《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情況“回頭看”報告》,切實引導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準把牢公司治理正確方向。
(二)嚴格落實“黨建入章”,明確開展前置研究根本依據。公司章程是企業內部“根本大法”,把堅持黨的領導及重大問題決策前置研究具體要求寫入公司章程,就是全面落實黨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中鐵設計黨委高度重視,專題研究部署,認真落實“黨建進章程”的要求,第一時間完成本級“黨建進章程”,在公司章程中設立專門的第六章“公司黨委”,明確“公司黨委發揮領導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依照規定討論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須經黨委前置研究討論后,再由董事會按照職權和規定程序作出決定”。同時,嚴把所屬子企業《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扎實穩妥推進所屬子企業將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所屬各子企業實現“應進必進”。從法理上為國有企業黨委在企業治理體系中對重大事項決策開展前置研究提供了根本依據。
(三)建立健全制度體系,推進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全過程各環節。國有企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等不同治理主體有不同的職責權限。在企業重大問題決策黨委前置研究過程中,將企業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權責邊界梳理清晰尤為重要。中鐵設計黨委在集團公司層面,通過制定修訂《“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和《黨委常委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等各治理主體議事決策制度,進一步落實黨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厘清各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繪就提升企業治理能力的“制度圖譜”;在子企業層面,加強工作指導,推動黨的建設與企業改革發展在章程制度、體制機制、工作實踐上有效對接,黨組織與經理層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實現全覆蓋。
(四)規范黨委前置研究,運用“一張清單”準確界定權責。前置討論重大事項是國有企業黨委發揮領導作用的重要途經。中鐵設計黨委結合上級要求和企業自身實際,建立了《重大事項決策權責清單》,縱向覆蓋24個業務領域、165個具體權責事項,橫向明確了行權主體、行權方式等核心要素。其中,黨委直接決策58項黨的建設等方面重大事項、前置研究討論67項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確保黨委既把好方向又不包辦代替;同時,“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和發展需要動態更新完善、動態調整”的規定,及時對《重大事項決策權責清單》進行修訂完善,目前權責事項調整為168個,黨委直接決策61項黨的建設等方面重大事項、前置研究討論68項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堅持“授權的一般不前置”,對于政策要求明確、具體標準清晰的授權事項,黨委不再前置研究討論,有效防止前置研究討論“事無巨細”,確保黨委聚焦謀大事、議重點?!吨卮笫马棝Q策權責清單》的建立,將前置研究事項中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三者的角色定位和有效銜接作了明確規定,做到職責明晰、條理清晰、一目了然,確保促進企業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有力提高了領導班子運轉效率和水平。2021年召開黨委常委(擴大)會25次,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115項;2022年召開黨委常委會26次,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57項。
(五)強化研究探索,“一套范本”實現所屬子企業全覆蓋。中鐵設計黨委堅持加強調查研究,針對不同股權結構、治理模式的企業黨組織不同功能,積極探索黨組織發揮作用的方式,在妥善處理黨組織與其他治理主體的關系基礎上,落實好前置研究。全面梳理所屬各子分公司治理現狀,聚焦“子公司和分公司、董事會和執行董事、黨委和黨支部(黨總支)”三種區別,細分不同治理結構,形成涵蓋公司章程、重大事項決策權責清單和治理主體議事規則的公司治理范本,適用范圍覆蓋所有非標準治理結構公司,成為可操作、可量化、可執行的有效管理機制,確保黨的領導融入各個層級公司治理。
三、準確把握實際運行情況,確保前置研究程序要求落實落地
近年來,中鐵設計黨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黨的領導以及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部署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探索實踐前置研究討論程序的新思路、新方法,為增強企業活力、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但對照上級黨委的部署要求,通過開展調研和檢查發現,有的基層黨組織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仍存在對新修訂出臺的制度理解不到位,對前置研究討論事項需要上會內容和范疇不夠明確、清晰,前置研究討論程序不規范等問題,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探索解決。
(一)切實提高站位、把準政治方向,增強貫徹落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進一步抓政治高度,旗幟鮮明地深化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貫徹執行“第一議題”機制,明確具體措施,推動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在企業不折不扣落實。要進一步加大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等制度的學習宣貫力度,通過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開展專項培訓等方式深入分析和解讀相關制度辦法,使企業各級黨組織班子成員深入學習領會前置研究的主要精神實質,切實提高對前置研究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貫徹落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堅持因企制宜,有效發揮作用,推進黨的領導到全系統、各環節、最基層。要堅持分層分類,區別不同層級、不同類別企業,積極探索黨組織發揮作用的方式,在妥善處理黨組織與其他治理主體的關系基礎上,落實好前置研究討論。對于設執行董事的子公司,要進一步明確黨委書記和執行董事由一人擔任,更好發揮黨的領導作用;明確執行董事的法律地位與董事會相同,確定執行董事職權并嚴格貫徹落實。對于設黨委的分公司,要探索黨委班子和經理層成員適度分離,確保發揮各自功能作用;注重黨委發揮領導作用與支持經理層依法行權履職適度平衡,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經黨委前置研究討論后由經理層決定。對于設黨支部(黨總支)的具有人財物重大事項決策權的子分公司,要充分發揮黨支部(黨總支)的“把關定向”作用,對企業重大事項進行集體研究把關。對于內設機構設立的黨委、黨支部(黨總支)要加強“三基”建設,發揮戰斗堡壘作用,推進黨建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
(三)完善保障機制,促進有效落實,全面提升黨委前置研究質量和水平。要加大對黨組織班子成員專業培訓的力度,提升企業黨組織在宏觀層面對企業經營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判斷和建議的能力。要建立健全黨組織前置研究討論企業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責任追究機制,對工作缺位、履職盡責不力的,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個人或少數人決定重大問題的,故意規避集體決策和借集體決策名義違規的,給企業造成損失的黨組織班子成員追究責任。要建立健全容錯免責機制,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客觀公正地評價企業領導人員在推動改革創新中出現的決策失誤和錯誤,對符合條件的可予以免責,持續激勵企業黨組織班子成員勇于擔當作為。要定期聽取匯報,開展工作檢查,打好督查、述職、考核、問責的組合拳,督促所屬各企業黨組織全面抓好落實,確保前置研究程序要求自上而下得到落實落地。
實踐證明,前置研究討論不僅是國有企業黨委落實“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內在要求,而且是從根本上解決黨的建設弱化、淡化、邊緣化問題的精準舉措,更是全面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關鍵環節。在新形勢新要求下,國有企業必須自覺加強理論創新、大膽改革實踐,深度探索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統一的方法和路徑,使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確保國有企業經濟實現量的合理增長和質的穩步提升,使黨管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最大限度轉化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能。